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顺德区北滘水口片区园区设施配套工程设计咨询服务
2、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顺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顺德区北滘镇水口片区
4、项目概况:本项目地块内拟新建市政道路11条,分别为僚龙路、横一路、横二路、僚西路、纵一路、荷岳南路、吉庆道、规划路一、规划路二、规划路三、规划路四,其中僚龙路为城市主干路。本项目道路总长约7575米,道路总面积约24070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102820平方米,管廊面积约127306平方米,桥涵总面积约5750平方米,水体总面积约10640平方米,河岸总周长约2152米。地形测量面积按道路设计宽度各加宽20米约543700平方米计算。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土地范围内规划的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线(含综合管廊)、绿化设施建设及水体整治等工作。现状水口大道(即规划僚龙路)荷岳路~规划横二路路段沿路东侧存在一现状DN160燃气管,埋深约0.9m,以及规划横二路与现状华阳路路口北侧存在一DN160燃气管,埋深约4.5m。佛山地铁三号线工程美旗站--水口站区间在僚龙路下发敷设(正交),长度约80m,深度约33.6m。本工程的总投资约为87140万元,建安费约为75160万元。
5、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针对顺德区北滘水口片区园区设施配套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对设计单位提供咨询并对其设计活动实施管理和监督,对工程的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重大设计变更阶段,从技术监督管理方面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对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和质量进行控制,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向建设单位提交对方案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的设计咨询审查建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阶段重大设计变更三个阶段设计文件的设计咨询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审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及预算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对设计过程检查和记录工作质量缺陷,提供设计验算结果,对优化设计方案,提高工程投资效益,提高设计质量,确保工程安全等提出优化建议。具体内容按招标人书面确定的实施范围为准(如有)。
6、设计咨询服务内容:投标人应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规定、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及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技术文件及有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及其它审批意见等资料,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含修详规等)、初步设计(含修编)、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含修编)、市政管线综合设计(含综合管廊)、设计专项方案(如有)、施工阶段重大设计变更以及以上阶段的概算、预算等内容的咨询审查,提交设计咨询审查报告(咨询包括评审前咨询、评审修编后咨询)。
7、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施工结算完成为止。
8、服务方式:采用平行咨询方式,与本项目的设计设计进度相匹配,及时递交咨询意见。根据设计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供设计咨询建议、报告。具体为::
(1)方案设计文件(含修详规等)及相关资料全部提交之日起10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该阶段设计咨询审查建议10份(如需评审,所需文件由中标人另外提供)。
(2)初步设计文件(含修编)及相关资料全部提交之日起15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该阶段设计咨询审查报告10份(如需评审,所需文件由中标人另外提供)。
(3)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全部提交之日起15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该阶段设计咨询审查报告10份。
(4)施工阶段重大设计变更文件及相关资料全部提交之日起5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该阶段设计咨询审查报告10份。
9、招标控制价:¥9152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壹万伍仟贰佰元整)。
10、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各阶段工作占比为: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咨询审查工作占比45%;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设计咨询审查工作(含设计专项方案(如有)、重大设计变更的设计咨询)占比55%。
11、质量要求:按照适用于本项目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独立开展本项目工作,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保证数据客观、公正、准确。审查报告须达到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相关规定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如需)。
12、设计咨询成果:中标人(设计咨询单位)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提供设计咨询成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类资质其中一项: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 无需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7月13日15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天虹路龙舟广场二期(德国港销售中心对面)会议中心会议三室递交投标资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小姐,0757-28789973。
3、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递交的须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当面递交密封文件。
5、招标代理联系电话:麦小姐,0757-22660426 。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以下文件须加盖公章):
(1)封面;
(2)投标文件索引表;
(3)投标承诺函(含报价);
(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评审标准评审子项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其它。
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同时必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以U盘为载体)。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文字部份使用word,证件证书等扫描图像文件插入在word中。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放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密封后按时送交招标人。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内容如有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的内容为准。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投标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4、投标文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序加注页码,整册装订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正副本分开分别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正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盖公章。
六、投标报价
1、本项目设计咨询服务费招标控制价为¥9152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壹万伍仟贰佰元整),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必须小于或等于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标。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人现有的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本招标控制价说明等)、服务期限、款项支付方法、投标人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风险、市场因素、投标人自身综合实力等情况进行谨慎投标和报价。不接受投标单位对于上述情况以及招标控制价的异议。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可能低于企业成本,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认定投标单位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竞价,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没有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投标人需对投标总价进行报价(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投标总价中必须包含完成合同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相关税费、规费以及企业利润等。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设备、软件、管理、办公、交通、物耗、利润、试验、保险、税费(含二次税)、风险、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监测、测量、分析研究、成果文件编制出版费及与履行本项目有关的其它所有费用等。
4、任何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并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包括现场条件等),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致预期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
七、评标办法
1、收标
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代表签到。
2、开标环节
(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员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默认结果。
(2)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进行验证。
(4)开标前,由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全体投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5)招标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唱标。
(6)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如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本项目招标失败。
(7)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布。开标记录由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
(8)招标单位不向投标人退还开标拆封后的投标文件。
3、评标、定标环节
3.1 评标环节
(1)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①招标代理机构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②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③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则本项目将视为招标失败。
(2)招标代理机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进行定标环节。
(3)澄清与补充说明(如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者有误的内容、文字作澄清、说明或补正。
3.2定标环节:
采用综合评价法定标。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等时,以报价得分高者优先;按上述方式仍未能确定排名顺序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名顺序。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评审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报价得分 | 报价得分:M=N-100 ×(|P-Q|÷Q)×F 其中 N(分):投标报价权重分值,为20分; P(元):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 Q(元):评标基准价(取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F:偏离扣分分值,当P≥Q,F=0.4 ;当P<Q,F=0.2 。 注:(1)计算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有效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本项最低得分为0分。 (2)除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20分 |
企业荣誉、综合实力 | 根据投标人的资质、荣誉、综合实力进行综合评价(横向对比)。 优:15-12分;良:11-8分;中:7-4分;差:3-0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15分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 | 对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情况(包括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或同类项目业绩或相关经验证明等)进行综合评价(横向对比): 优:10-8分;良:7-5分;中:4-2分;差:1-0分。 【注:本小项最高得10分。须至少提交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或同类项目业绩或相关经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10分 |
对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除项目负责人外的服务团队的情况(包括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或同类项目业绩或相关经验证明等)进行综合评价(横向对比): 优:10-8分;良:7-5分;中:4-2分;差:1-0分。 【注:本小项最高得10分。须至少提交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或同类项目业绩或相关经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10分 |
业绩经验 | 对各投标人在近三年(自2018年6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建安费60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或设计咨询)业绩的,每项得5分,最高得15分。 【注:须至少提供合同关键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其合同签订时间、业绩内容、建安费、合同双方名称)】 | 15分 |
服务方案 | 对各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重大设计变更的设计咨询服务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横向对比): 优:20-16分;良:15-10分;中:9-5分; 差:4-0分。 【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 20分 |
服务承诺 | 对各投标人提供的在中标后提供更有利于促进本项目设计咨询服务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价(横向对比): 优:10-9分;良:8-6分;中:5-3分; 差:2-0分。 【注:不提供服务承诺不得分。】 | 10分 |
合计 | 100分 |
注:
(1)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上述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评审因素评分以该项“满分值”或“分值”为上限,“0”分为下限。如投标人未能按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获取相应分值。
(2)所有评委对综合评审项的独立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分别为各投标人综合评审项得分,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报价得分按统一公式计算得分。
(3)投标人总得分为各评审项得分之和。
(4)当出现投标报价中文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金额为准;若出现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如有)。金额报价与依据下浮系数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下浮系数为准修正金额报价,但下浮系数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下浮系数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应以金额报价为准修正下浮系数(如有)。
(5)替补候选人的适用情形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八、项目结算方式及项目进度款支付
1、项目结算方式:
本项目设计咨询服务费按固定总价包干结算,各阶段工作占比为: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咨询审查工作占比45%;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设计咨询审查工作(含设计专项方案(如有)、重大设计变更的设计咨询)占比55%。实际结算费用以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定为准,且最终结算价不得超出合同价。
2、支付方式:
(1)预付款:本工程不设预付款;
(2)进度款支付方式
①中标人按要求提交了初步设计咨询审查报告,并通过初步设计评审后,30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设计咨询服务费合同价的20%(如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咨询工作因实际情况不开展的,则该节点费用不支付)。
②中标人按要求提交了施工图设计咨询审查报告后,30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设计咨询服务费合同价的40%(如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咨询工作因实际情况不开展的,则按合同价×55%的40%支付)。
③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30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设计咨询服务费合同价的60%(如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咨询工作因实际情况不开展的,则按合同价×55%的60%支付)。
④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结算价的100%。
注1:每笔款项支付,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支付申请资料及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同时,中标人在办理合同支付手续时,必须按照招标人最新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注2:若项目划分多个标段,则按审定的标段预算建安费占总预算建安费的比例,分别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用。
九、合同签订
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合同从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应按照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项目合同,对投标文件及澄清材料中出现歧义、不确定的内容等解释均以招标人的理解为准。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本招标公告、中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项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它们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共同达成的书面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项目合同;
(3)中标通知书;
(4)本招标公告;
(5)中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注:若双方对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而且不对中标人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若合同无法签订是由中标人违反投标承诺造成的,招标人有权对其行为进行记录,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其他
1、成果归属:
(1)本合同项目的一切规划方案的版权等所有权益归招标人所有。
(2)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按合同提供的规划方案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规划方案或其任何一部分涉及第三人权利而引发争议,由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中的计费类别“服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具体费用最终以实际中标价格计算确定为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招标代理服务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中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3、合同范本说明:
(1)本合同格式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甲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2)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服务承诺、履约方式等必须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3)在不违反原招标人案要求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对合同范本中个别非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合同条款共同协商完善补充修订。
十一、本项目非工程招标、非政府采购。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2、合同范本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顺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日